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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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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614 | 回复1 | 2012-3-26 09: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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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扎实开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法,加强监管,有效确保全县的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好转。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县安全生产基本状况
  (一)各类事故情况:今年元月1日至12月30日,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6起,死亡22人,同比减少8起,下降57.14%,多死亡6人,上升37.5%。其中:煤矿事故2起,死亡18人,同比减少2起,下降50%,多死亡10人,上升125%;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4起、5人,分别下降66.67%和71.43%;消防火灾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1起,下降33.33%,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人;建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农业机械及其它行业等未接到事故报告。
  (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情况:全县各类事故死亡22人,占州下达控制指标16人的137.5%,其中:煤矿事故死亡18人,占州、县控制指标7人的257.14%;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人,占州、县控制指标6人的33.33%,消防火灾事故死亡2人,占控制指标1人的200%。
  (三)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总体上目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事故总量居高不下,死亡人数同比上升;二部分行业“三违”现象有所抬头,较大以上事故未有效遏制,如煤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1起,死亡17人;三是部分行业事故多发,如道路交通,摩托车、农用车违规违章现象屡禁不止,一般事故频频发生;四是消防安全管控力度不够,多年未发生死亡事故,今年出现反弹,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人,状况不容乐观。
  二、重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及时部署,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一是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年初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国家和省州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行传达贯彻,认真总结和分析上年度工作并对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县政府分别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责任书,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形成安全生产有人抓、有人管的齐抓共管格局。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两个主体责任”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荔波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以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工作的主线,把各项工作具体量化分解到各乡镇和各部门,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制定《荔波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针对薄弱环节,不断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提升安全生产总体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先后12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进行贯彻落实:2月16日县政府召开常务会专题研究煤矿安全生产工作;3月31日组织召开荔波煤炭发展研讨会就荔波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炭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5月24日召开安委会全体会议专门部署全县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及安全大检查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4日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和6月7日全省煤炭安全紧急会议及6月8日全州煤炭安全紧急会议精神,6月9日县政府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落实,6月10日县委召开常委会,认真传达省委书记栗战书、省长赵克志、副省长孙国强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调整充实了我县煤矿包保的责任制并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击非法采煤窝点专项行动;7月4日,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通报了7月2日平塘县牛棚煤矿透水事故情况,传达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并再次部署全县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工作;8月4日召开安委成员单位全体会安排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8月26日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半年工作暨第三季度调度会,10月8日县委召开常委会议,10月9日县政府召开紧急会议,10月25日召开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2月27日召开安委会全体会议部署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多次召开会议及时安排部署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得到深入贯彻落实。五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在各敏感时期和重点时段,先后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和文件9份,明确由县四家班子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安监、工信、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1个综合督查组、5个专项检查组和15个工作组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和“打非”专项行动,确保“两节”、“两会”、“五一”、酒博会、九运会、“国庆”等各敏感时期和重点时段安全稳定。同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好大检查工作,要切实做到制定方案、安排部署、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帐、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年初以来累计开展安全大检查9次,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批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治理,使煤矿、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地质灾害、校园安全、非煤矿山、危化品、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建筑工地、旅游景区等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
  (二)深入开展“三项行动”,扎实加强“三项建设”,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
  1、以煤矿专项整治为重点,深入开展三项行动
  深入开展执法行动。一是明确监管重点,制定年度煤矿监管工作计划,按照分类监管方式,将全县煤矿分为二类,一类煤矿实行日常监管,每月检查一次;二类煤矿实行重点监管,每月检查二次以上,盯死看牢,严防事故。二是切实抓好煤矿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县政府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验收标准,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把验收关,从县相关部门抽调18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煤矿节后复工复产现场验收组,严格按照隐患排查、企业自查、检查验收、政府批复四个程序进行验收工作。三是认真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检查组深入全县各煤矿就企业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和企业发展规划等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并提出了安全隐患整改和治理的意见。四是认真落实煤矿关闭停建工作,根据贵州煤监局林东分局对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监察建议和黔府办发电[2011]158号、191号要求,对全县19家9万吨和3家15万吨的煤矿下单责令其停止井下建设施工,加强盯守,确保按要求真正停产(建)到位;对已列入关闭对象的匀茂煤矿和合茂煤矿,及时上报省州并按矿井关闭“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同时,按照省政府关于煤矿关停工作的有关要求对全县的煤矿逐一梳理,对全县2006年以来已关闭的煤矿矿井进行清理和统计,共清理出已关闭矿井53个;加强对全县在建、生产和已公告关闭矿井的督查和巡查,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和建设行为。五是加大执法和技术服务指导力度,组织县煤矿安全监管技术工作组分片区深入各煤矿开展日常监管巡查检查,通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抓好技术指导服务,督促煤矿加快整合、技改、基建建设进度,完善相关手续,力争早验收、早投产,实现煤炭产量的恢复性增长;同时通过打击非法盗采行为,取缔非法采煤窝点,维护矿山良好的秩序。年初以来,累计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10次;按照《荔波县2011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煤矿安全技术监管组对煤矿开展执法检查221矿次,1028人次,完成计划151.28%,下井检查193矿次,665人次,地面和联合检查22矿次,353人次,累计下达文书377份,其中现场检查笔录176份,现场处理决定书19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0份。查出隐患1458项,其中采掘类311条,一通三防类 600条,机电运输类70 条,安全管理类295条,对查出的隐患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排除。对部分无视监管、冒险作业的企业给予行政处罚,共作出行政处罚7次,其中事故处罚1次,经济处罚6次,共罚款21.75万元。此外,认真开展煤与瓦斯防治专项检查,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全省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的通知》(黔安办[2011]79号)文件要求,积极配合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第六检查组对我县合法生产、联合试运转及允许在建的14家矿井进行为期10天专项检查,逐矿撰写《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对各矿井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矿下达了执法文书,查处煤矿存在各类隐患共计228项,责令:4处矿井停产(停建)整顿、3处矿井停止联合试运转、5处停产(停建)整改、2处矿井限期改正;实施经济处罚27万元。通过日常监管巡查、综合检查督查和联合省州开展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
  深入开展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顶板、水害专项整治。一是继续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和利用工作,进一步强化煤矿瓦斯治理,按照《瓦斯治理三年规划》要求,督促煤矿加快建设进度;不断完善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和瓦斯抽放系统建设,并督促煤矿做好监控系统的维护,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实时反映井下瓦斯动态,目前全县有26家煤矿监控系统与县中心站实现联网正常运行,12家煤矿已完成了瓦斯抽放系统建设。二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瓦斯治理方案,严格落实防突措施,并督促煤矿开展煤与瓦斯突出等级鉴定,对发生过动力现象的煤矿全部按照突出矿井进行管理,严格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把瓦斯治理攻坚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确保瓦斯治理工作再上一个台阶。三是邀请省林东分局及重庆煤炭科学院有关专家对高荣、安平、平寨、更班等8个煤矿开展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技术会诊,加强了对全县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和水害严重矿井的技术指导和监管力度。四是为深刻吸取“5.29”贵阳市富宏煤矿透水事故和“5.31”独山县与南丹县边界非法采煤窝点透水事故教训,6月3日组织召开全县煤矿防治水工作会议,对汛期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督促企业编制工作计划,对矿井水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抓好雨季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编制。五是严格按照《贵州煤矿顶板安全管理意见》和《贵州省小型煤矿顶板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召开会议专门部署我县的顶板管理专项行动,使全县煤矿顶板管理水平得到明显加强。
  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行动。一是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传达学习,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县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和各煤矿企业负责人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贵州省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同时将国家和省州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性重要文件汇编印制成册570份,分发给各乡镇、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并要求各单位100%组织开展培训教育活动,并分期分批地对“两个主体责任规定”、“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等文件进行应知应会培训和考试,切实做到了文件100%送达有回执,100%培训到位,100%考核合格,100%按照文件要求执行;100%督促落实到位“五个百分百”。二是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加强煤矿法人、矿长、副矿长、总工等管理层的培训,先后3次组织煤矿业主和矿长140人次到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地区和兴义地区等先进地区参观学习,进一步转变企业办矿理念。三是以安全培训为平台,切实加强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教育。按照“严格管理、严格考核、严格发证”的原则,督促企业组织特种作业到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切实提高特作人员持证上岗率;积极利用三级资质的县煤矿安全培训中心这一有利平台,特别邀请有资历的授课教师到煤矿企业现场开展培训班,通过开展“百名班组长培训”、“百名煤矿工程师培训”和定期开展从业人员培训班等活动,加强现场管理和安全基础培训力度,提高企业一线工人的综合安全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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